一 阅览区
图书馆公共阅览区仅供本校师生使用。为服务广大读者,保证阅览区正常学习秩序,希望进入本区域的读者要自觉遵守纪律并注意以下事项:
(一)进入本区域,请不要大声喧哗、接打电话,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,不做影响其它同学学习的行为。
(二)安全第一,不乱拉电线,不拔馆内设备电源,不充热得快、电热杯、电水壶、暖手宝、充电宝等违规电器。
(三)本区域座位随来随用,请勿占座。自习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,学习结束离开时做到物随人走,若个人物品遗失、损坏,责任自负。每天有专职人员负责清理任何形式的占座物品。
(四)保持区域环境整洁。不得在桌椅、墙壁、玻璃等处乱写乱画;
随地吐痰,不乱扔废弃物。
(五)不得擅自挪动桌椅;不得将私人桌椅、坐垫、箱子、食品等带入阅览区。
(六)图书馆全馆禁烟,禁止在自习区抽烟、使用明火。严禁将管制刀具和易燃、易爆、化学危险性物品带入本区域。
(七)不得在阅览区及本区附近出声朗读、吃零食或其他影响他人学习的活动。
(八)爱护公共设施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
(九)对违反上述规定,损害公共利益者,图书馆有权进行批评教育,并视其情节轻重,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。
(十) 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二 自习室
图书馆自习室是图书馆为本馆读者学习提供的公共场所,读者凭校园权限方可入内使用。
自习室开放时间为每天6:00—21:30,周六、日及节假日照常开放。
读者应保持自习室内安静,不得在室内喧哗或朗读,将手机调至震动档,室内勿拨打接听手机。
严禁在自习室内吸烟、用火。如遇紧急情况,听从工作人员疏导和安排。
保持自习室内清洁卫生,勿在自习室内进餐、吃零食,勿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
维护自习室内秩序,不要抢占自习座位。读者应看管好个人财物,离开图书馆或离开自习室时应将个人物品携带出自习室。
每天闭馆后,图书馆工作人员对自习室进行清理,对读者遗留物品不负责保管。
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